風險提示書
致各會員及相關單位:
近年來,隨著供給側去產能等因素影響,行業持續回暖,政府相關部門從稅務、質檢等方面加大了對市場的監管,行業企業普遍意識到:規范市場、加強行業自律,共同建立和維護健康有序的市場交易環境的重要性。
近期,四川省鋼材流通協會收到部分會員單位反映,存在企業通過采取無票銷售等違法違規手段獲取市場份額和利潤,進行不合法的低價惡性競爭的現象及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不利于行業的健康發展。
現針對該事件,作如下風險提示: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1、第十九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span>
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根據第四十一條規定:“違反發票管理法規,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稅款1倍以下的罰款。”
2、第六十四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每天萬分之五),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二、若會員及行業企業發現上述惡性競爭事件,可向稅務機關或協會進行投訴、舉報,協會也將全力配合對該類事件的監督和打擊工作。
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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