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京津冀及周邊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方案印發 涉鋼重點劃出來了!
2018-09-27 16:35:12

生態環境部網站發布“關于印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稱,國務院副總理韓正主持召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并作重要講話。會議審議通過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印發執行。

生態環境部表示,預計2018年冬季氣象條件總體較上年偏差,空氣質量有可能出現反彈。各地區、各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進一步把思想認識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加強組織領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突出問題導向,聚焦重點領域和重點時段,采取更有針對性措施,扎實做好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各項工作,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生態環境部指出,地方人民政府是《攻堅行動方案》落實責任主體,要將任務分解細化,明確時間表和責任人;要以群眾真實感受作為檢驗標準,確保各項統計考核數據真實準確,以實際成效取信于民。企業是污染治理的實施主體,應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制定實施方案。中央企業要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各相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要注重宣傳引導,及時主動發布權威信息,動員全民共同打贏藍天保衛戰。

生態環境部強調,各相關?。ㄊ校┯?018年9月底前向生態環境部報送“散亂污”企業清理整頓項目清單、散煤治理確村確戶清單、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減排項目清單,2018年10月底前報送鍋爐綜合整治清單、工業爐窯管理清單、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改造全口徑清單、工業企業錯峰生產方案。從2018年10月起,各相關?。ㄊ校┖椭醒肫髽I每月5日前上報重點任務進展情況。實施嚴格考核問責,對大氣污染治理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污染問題突出、空氣質量惡化的地區強化督察問責,切實落實地方黨委、政府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方案》公布的主要目標為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 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3%左右。實施范圍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邯鄲、邢臺、保定、滄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以下簡稱“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市、辛集市,河南省濟源市)。

《方案》強調,要因地制宜推進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實行差別化錯峰生產,嚴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各地重點對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實施采暖期錯峰生產;根據采暖期月度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可適當縮短或延長錯峰生產時間。

對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改造任務的,全面采取錯峰生產措施。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要提高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對行業污染排放績效水平明顯好于同行業其他企業的環保標桿企業,可不予限產。

《方案》要求,各城市要結合本地產業結構和企業污染排放績效情況,制定錯峰生產實施方案,細化落實到企業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并明確具體的安全生產措施。

涉及鋼鐵方面的內容如下

【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各地加快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2018 年 12 月底前,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推動實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業搬遷工程。城市建成區鋼鐵企業要切實采取徹底關停、轉型發展、就地改造、域外搬遷等方式實施分類處置。鋼鐵等重污染企業搬遷應重點向區外轉移。唐山、邯鄲、安陽市不允許新建、擴建單純新增產能的鋼鐵項目,禁止省外鋼鐵企業搬遷轉移至該地。

加大鋼鐵、焦化、建材等行業產能淘汰和壓減力度,列入去產能的鋼鐵企業,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燒結、焦爐、高爐等設備。2018年,河北省鋼鐵產能壓減退出 1000 萬噸以上,山西省壓減退出 225萬噸,山東省壓減退出 355 萬噸。

深化工業污染治理。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嚴格執行火電、鋼鐵、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鋁)、水泥行業以及工業鍋爐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設施升級改造。繼續推進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在安全生產許可條件下,實施封閉儲存、密閉輸送、系統收集,2018 年 12 月底前基本完成。

有序推進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深化有組織排放控制,燒結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 10、35、50 毫克/立方米,其他主要生產工序分別不高于 10、50、200 毫克/立方米;強化無組織排放管控,廠內所有散狀物料儲存、輸送及主要生產車間應密閉或封閉;實施清潔運輸,大宗物料和產品主要通過鐵路、水路、管道、新能源汽車或達到國六排放標準汽車等方式運輸。鼓勵城市建成區內焦爐實施爐體加罩封閉,并對廢氣進行收集處理。

【積極調整運輸結構】

大幅提升鐵路貨運量。各省(市)要制定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方案,提出大宗貨物、集裝箱及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公轉鐵、鐵水聯運、綠色貨運樞紐建設實施計劃,明確運輸結構調整目標。

充分發揮已有鐵路專用線運輸能力,增加鐵路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量。加大鐵路與港口連接線、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投入,加快鋼鐵、電解鋁、電力、焦化等重點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應盡量采用鐵路、水路或管道等綠色運輸方式。

2018 年 12 月底前,環渤海地區、山東省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黃驊港的煤炭集港改由鐵路或水路運輸;提升疏港礦石鐵路運輸比例,鼓勵通過帶式輸送機管廊疏港;加快唐曹、水曹等貨運鐵路線建設,大力提升張唐、瓦日鐵路線煤炭運輸量;加快推廣集裝箱多式聯運,重點港口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增長 10%以上;建設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

【實施工業爐窯污染治理專項行動】

全面排查工業爐窯。各城市要以鋼鐵、有色、建材、焦化、化工等行業為重點,涉及鋼鐵、鑄造、鐵合金,銅、鋁、鉛、鋅冶煉及再生,水泥、玻璃、陶瓷、磚瓦、耐火材料、石灰、防水建筑材料,焦化、化肥、無機鹽、電石等企業,按照熔煉爐、熔化爐、燒結機(爐)、焙(煅)燒爐、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窯)、煉焦爐、煤氣發生爐等 9 類,開展拉網式排查。要與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緊密結合,于 2018 年 10 月底前建立詳細管理清單。自 2018年 11 月 1 日起,未列入管理清單中的工業爐窯,一經發現,立即納入秋冬季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停產。

實施工業爐窯深度治理。鑄造行業燒結、高爐工序污染排放控制,參照鋼鐵行業相關標準要求執行。已有行業排放標準的工業爐窯,嚴格執行行業排放標準相關規定。暫未制訂行業排放標準的其他工業爐窯,按照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不高于 30、200、300 毫克/立方米執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達不到上述要求的,實施停產整治。鼓勵各地制定更為嚴格的地方排放標準。

【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夯實應急減排措施。2018 年 9 月底前,各城市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減排措施清單編制,報生態環境部備案。在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減排比例分別不低于全社會排放總量的 10%、20%和 30%,VOCs 減排比例不低于 10%、15%和 20%。細化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實施清單化管理。

優先調控產能過剩行業并加大調控力度;優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同行業內企業根據污染物排放績效水平進行排序并分類管控;優先對城市建成區內的高污染企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企業等采取停產、限產措施。企業應制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優先選取污染物排放量較大且能夠快速安全響應的工藝環節,采取停產限產措施,并在廠區顯著位置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創新監管方式,利用電量、視頻監控、物料衡算等手段,核實企業各項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

【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與運輸】

因地制宜推進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實行差別化錯峰生產,嚴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各地重點對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實施采暖期錯峰生產;根據采暖期月度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可適當縮短或延長錯峰生產時間。

對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改造任務的,全面采取錯峰生產措施。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要提高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對行業污染排放績效水平明顯好于同行業其他企業的環保標桿企業,可不予限產,包括:鋼鐵企業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和大宗物料及產品運輸全面達到超低排放的,采用電爐短流程煉鋼生產線的;焦爐爐體加罩封閉、配備焦爐煙囪廢氣脫硫脫硝裝置,且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鑄造熔煉設備顆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濃度穩定達到 20、100 毫克/立方米(沖天爐必須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的;陶瓷、磚瓦、玻璃棉、石膏板、巖棉、礦物棉等建材企業,在資源有保障前提下,使用天然氣、電、電廠熱力等清潔能源作為燃料或熱源,且穩定達標排放的;電解鋁、鋁用炭素企業穩定達到超低排放(顆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 10、35 毫克/立方米)的,氧化鋁企業穩定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錯峰生產企業涉及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應保障基本民生需求。

各省應制定重點行業差異化錯峰生產績效評價指導意見。各城市要結合本地產業結構和企業污染排放績效情況,制定錯峰生產實施方案,細化落實到企業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并明確具體的安全生產措施。2018 年 10 月底前,省級相關部門將錯峰生產方案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錯峰生產清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整,如確有必要調整的,需在省級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并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

實施大宗物料錯峰運輸。各地要針對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以及港口碼頭,制定錯峰運輸方案,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中,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原則上不允許重型載貨車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以及為外貿貨物、進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運服務的達到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除外)。重點企業和單位在車輛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并保留監控記錄三個月以上,秋冬季期間每日登記所有柴油貨車進出情況,并保留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

來源:冶金傳媒

聲明:本文所供信息僅供參考,并不構成直接建議,用戶做出的任何決策與四川省鋼材流通協會無關。




亮點回放

【獨家視點】四川建筑鋼材市場一周簡報(9.14-9.21)

【獨家視點】四川板材市場一周簡報(9.14-9.21)

【協會動態】2018年建筑鋼材行情秋季研討暨西部鋼廠(建筑鋼廠)市場營銷負責人座談交流會圓滿召開

【協會動態】川鋼協會員觀音橋·色達微電影航拍自駕之旅側記及掠影展播

【協會動態】四川省鋼材流通協會2018年會員代表大會暨新春年會圓滿舉行


會員風采

【會員展播】成都彭州京華制管有限公司

【會員展播】四川盛隆鋼鐵物資有限公司

【會員展播】四川南充誠信物資有限公司

【會員展播】成都萬利亨鋼鐵有限公司

【會員展播】成都寶泰龍鋼鐵有限公司


川鋼協企業推介



我是一個普通文本組件